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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网店不再是“法外之地”,也需要进行工商登记
箭在弦上的《电子商务法》又一次激起全国人大与全国人民的探讨。工商总局自然也要插上一嘴,以咱们大天朝工商总局的想法:自然是要求自然人网店必须和实体商店一样进行工商登记!
不少小网店店主又要叫苦不堪了!利润微薄,还要进行工商登记?算了,我还是关店吧!
按照诸如《公司法》、《个体工商户》、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》等法律的规定,公司、非公司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想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,工商登记是必经之路。
那为什么会出现自然人网店不用进行工商登记这一现象呢?
就好比菜市场的摆摊,人家也不用进行工商登记啊,都是小本买卖,今天卖不卖东西都还说不定,而且地点也不固定啊...
这么说似乎有点道理,但还是有条文法规,那就是在2010年工商总局制定的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》(估计总局这会贼后悔当初定了个这样的办法,可能很快会有新的条文下来)
在8年前,有两个重要的背景:一是网络购物还不够普及,自然人网店就是小打小闹,成不了气候,总局压根就看不上这部分经营者;二是当时注册公司、注册个体户的要求还比较多,特别是对经营场地有比较具体的要求,大部分自然人网店都不符合,根本注册不了。
然而到了今时今日,几乎人人都在网购,还能不管管吗?就算工商局想不管,税务局也不愿意啊!况且,如今注册公司、注册个体户的流程已经很简便了,再不进行工商登记着实说不过去了。
更重要的是,受到互联网经济冲击的实体商店开始哭爹喊妈,手心手背都是肉,总局这个妈不好当啊。
还有消费者的投诉也弄得工商局不知如何是好你看看每年的315、11.11的时候多少人网购,其中网购欺诈的也不少,没有登记的自然人网店,查处都没法查!完全因为一条政策的纵容让这个群体成了“害群之马”!
此外,马云耙耙的事业越做越大,我大天朝各种“物美价廉”的A货漂洋过海、远销海外,深受各国友人的喜爱。但,偶尔几起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也让我大天朝的形象受损,上面责问起来,总局又不能只“呵呵呵…”
于是,自然人网点需登记这件事,势在必行!
实行工商登记后,人家就能根据你的登记信息查找,如果查无下落还可以把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然后就能对法定代表人、股东等进行信用惩戒。
而且现在已经多证合一,工商登记时自然完成了税务登记,你就可以给客户开具发票,按时记账报税,拿到发票对于消费者来说,也是一种保障。
说了这么多,网店主肯定心里都在想,你逼逼这么多,不知道劳资是嫌工商登记麻烦,嫌登记完了要缴税吗?
是的!当然懂你。
但是不登记的后果你不是不知道,像京东、天猫这样的平台你是入驻不了的,一般的淘宝店铺你就算入驻了,也很难有流量进来。
为啥?因为第三方平台要对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的店铺担责任啊!他们当然希望你们都去登记,这样就能减少出现纠纷后找不到负责人的情况了。
所以,想要开网店的小伙伴们,还是老老实实进行工商登记吧,工商登记本身不收费,需要代办服务的也就是几百块,统统帮你办好。
至于后续的税,大可不必担心,先努力把您的营业额往上做,达到税局的起征点再说,好不好?